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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明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6-17 17:23

【摘要】为了吸引更多职工购买房屋,三明政府近年不断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最新的三明公积金政策可以知道,2016年,户籍属于三明且在三明购买自住住房的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可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户籍在三明市且在三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当然,也要满足职工家庭在三明市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条件。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对象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异地购房贷款额度、期限均按照三明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降低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调低至20%。

  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
  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至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2016年,三明公积金政策主要体现在公积金贷款上,它不仅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还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另外,满足一定条件的三明职工还可以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但要注意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