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08:59
【摘要】贵阳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职工如果是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期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应该不低于一百元的,如果职工是由于离休、退休等,则是可以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下面详细的为您介绍。
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岁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条件的;
(6)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慧择提示:贵阳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分两种情况来介绍,职工如果是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以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为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如果是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则需全额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