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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15:00
  【摘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那江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江门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江门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时,申请人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已按规定的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能提供“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慧择提示:江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限于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用房,江门购买自住住房,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