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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6 03:04
  【摘要】2016年天津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往往是根据参保儿童就诊的医院等级以及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高低而定的,通常情况下,在天津市一级医院就诊后期能报销的医疗费用比例要高于二级或三级医院,具体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报销知识。

  在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2016年天津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仍和2015年的各项规定保持一致,即在一个年度内,学生、儿童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其他城镇居民发生的10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1)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在二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学生、儿童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二级和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另外,在一个年度内,天津市参保儿童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慧择提示:天津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往往是根据参保儿童就诊医院的等级以及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而异的,具体广大家长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只需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办理手续即可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