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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公积金转移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15 16:57
  【摘要】濮阳公积金转移条件有哪些?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原单位应当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原单位应当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濮阳公积金转移条件的介绍,员工在发生以上这些现象时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在下次工作时补缴工作手续更加简便,确保员工公积金的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