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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20:16
  【摘要】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3个科室和金湾管理部、斗门管理部2个管理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日常政务工作、窗口服务工作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基金;

  (八)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九)管理市政府干部周转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物业;

  (十)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市住房办、房改办职能继续由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挂牌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建设局报告该项职能履行情况,并接受市建设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