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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转移事项须知

更新时间:2017-08-28 01:38

【摘要】当职工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应该及时将公积金转移出去。那么该如何转移?以漳州为例,漳州公积金在转移时,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转移证明等,之后等待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到受托银行办理手续。

  转移条件
  1、职工在漳州市区域内因工作调动需办理转移时,职工原单位(转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只有在无欠缴情况、缴存资金全部到账的情况下,可办理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
  单位或个人提供①转移证明材料(如调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经转出单位盖章的复印件;②转出、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③身份证原件或经转出单位盖章的复印件;④批量转移的,提供列明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的清单。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到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并在银行专柜填写“转移凭证”或“转移通知”,办理实际转移。

  慧择提示:漳州公积金如何转移?首先,职工需要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然后管理中心进行审批,若是通过便可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转移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