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杭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11:34
  【摘要】在人们工作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当下,2016年杭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很好的解决了省内居民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之间的矛盾。该新政明确规定杭州公积金可以用于异地贷款购房,为方便广大市民更好的了解,下文将针对新政策进行解读。

  早在2015年7月30日,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就下发了《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而在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2016年杭州公积金政策的各项规定仍和2015年出台的这项新政策保持一致。

  根据《通知》,省内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均适用本办法;省内区域的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具备了省内公积金购房异地互认的资格。

  《通知》提到,省内各地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其中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这意味着在杭州工作的职工,就可以持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嘉兴、湖州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了。

  慧择提示:2016年杭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告诉我们,杭州市民异地购房是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的,只需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