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漳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10:43

【摘要】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需求,近年漳州市不断调整相关政策。根据2016漳州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可以知道,今后职工贷款的额度与期限都有所变化,这对很多职工而言十分利好。

  不得拒绝组合贷款 原则上45日内予以放款
  各商业银行不得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同,拒绝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并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应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房贷审批期限。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予以放款。


  贷款额度上涨
  目前,漳州市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

  放宽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样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但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不得超过25年放宽为30年。如果依据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来算,那么35周岁的市民最长可享受30年的贷款年限。

  慧择提示:通过2016漳州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可知,今后各大商业银行不可拒绝组合贷款,应当简化一系列手续,并且在45日内予以放款。除此之外,政策还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其中额度最高现为80万元,而贷款期限最长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