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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更新时间:2016-06-14 13:22
  【摘要】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对2015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汕头公积金缴纳基数最高为1914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828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11〕1号)第十条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 2014年度我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8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9140元(2014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828元(最高缴 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014年度我市月平均工资3828元×5倍×20%)。

  住建部表示,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慧择提示:2016年汕头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914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828元。此外,缴纳比例也有所下降,最高不得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