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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贷款条件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4:32

  【摘要】汕头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条件有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稳定的经济收入、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

  2、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启封后重新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该单位事后能够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已按计划补缴六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7、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首期付款的比例由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首期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8、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9、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汕头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很多,只有全部符合了这些条件,公积金贷款才有可能贷下来。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用良好,如果市民使用信用卡,一定不要逾期还款,不然肯定贷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