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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7:24

  【摘要】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那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慧择提示: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有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条件。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