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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2:55
  【摘要】依据《住宅公积金办理法令》和《转发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住宅公积金办理若干具体问题辅导定见的告诉》规定,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定于2016年7月2日至8月31日展开2016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调整计划,那2016年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呢?

  1.自2016年7月份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2. 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3.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5808元×5=29040元。在统计部门公布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以后,再发文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4.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慧择提示:2016年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自2016年7月份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040元,下限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