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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公积金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2:30
  【摘要】为了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广州在近年不断完善公积金方面的政策。那2016年广州公积金政策是怎么样的?新政策包含放宽借款请求条件、下降首付款份额等,下面我们具体看看。

  放款条件放开:连缴6个月就可申请非广州户籍也一样
  根据现在的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属广州户口,需在广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是非广州市户口的,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此次通知表示,为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房,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只要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不管是不是广州户籍,只要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首付款比例降低:首套房首付款降为两成 面积要求降低
  首套住房:
  旧政策: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但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新政策:不再设定90平方米这个条件,只要是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都调整为20%,贷款利息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息。
  二套住房:
  旧政策: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息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息的1.1倍执行。
  新政策:分两种情况,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第一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息不变。
  与以往相比,除了首付比例下降外,对于首套房面积的限定也放宽了,由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这对改善型需求无疑有所利好。

  慧择提示:2016年广州公积金政策更加侧重于缴存职工的账户余额,鼓励职工多缴多贷,避免投机性的缴存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账户余额少,那么很可能就贷不到60万元了。不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也只有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