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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公积金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2:57
  【摘要】近期,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那2016年南京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2015年度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770元。

  据悉,每年7月份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都会调整一次,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同。2015年度南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为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

  了解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之后,每个月的缴存额也随之变化。按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1770元,缴存比例为8%-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下限不低于283.2元=(1770元×8%×2),较2015年度的260.8元提高了22.4元。而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2015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慧择提示:2016年南京公积金政策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缴费基数有所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为1770元,最高为18200元。另外,新政策还包括重申了20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列明了相关提取审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