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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17-08-26 17:12
  【摘要】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本人及配偶已有自住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用于装修。那么,呼和浩特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都是需要提供的。

  为保证家庭车辆冬季正常使用,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可将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车位购置费用纳入贷款额度核定范围,按照合同、发票记录的实际支出核定具体可贷金额且不超过车位15万元、车库20万元的上限。

  呼和浩特使用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结婚证(单身声明);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装修贷款、车库或车位购置贷款需在办理住房贷款时一次性申请办理,不可单独申请。因装修及购买车库或车位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需另提供抵押物。

  慧择提示:呼和浩特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然后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贷款。不过装修贷款并不能单独申请贷款,需要同车库或车位购置贷款一同办理,还需要相应的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