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寿险市场发展较快,各大保险公司均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寿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不例外,生命理财一号
年金保险就是它的一款全新寿险产品,下面我们看看富德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条款是什么。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
投保人可自签收本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的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销本合同,并退回本合同的原件。
本公司收到撤销本合同书面通知的当日二十四时,本合同被撤销且自始无效。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
保险费。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1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满五年后,若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 500 元,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按以下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
1. 年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 1 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周年日零时 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 6%给付年金, 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 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2. 月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 1 日)及之后的每月 1 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 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 0.5%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 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 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转换年金选择权
被保险人可将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保险。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全部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部分个人账户价值转 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公司将按转换时被保险人选择的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 年金。具体领取金额或领取年限等事宜将在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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