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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一生无忧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6-05-20 15:53
  【摘要】对于投保平安保险一生无忧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应认真阅读其条款,包括犹豫期、保险金申领、保费缴纳、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红利等内容。其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它们能让您清楚了解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的保险金给付规则和免赔情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平安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1)交费期为3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4%;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8%;(2)交费期为10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平安人寿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平安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平安人寿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平安人寿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平安人寿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的平安保险一生无忧条款介绍可知,选择3年交和10年交的消费者,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的额度不同,选择10年交的消费者将会获得更高额度的生存金。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平安人寿会100%返还保费,但上文所述8种情形导致的身故并不在理赔范围内。了解“一生无忧”的条款后,消费者可关注一下产品的费率情况,这对您的投保有利无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