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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缴费比重或将提高

更新时间:2016-05-20 09:06
  【摘要】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可能适当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重,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数据显示,6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认为,调整筹资政策应充分考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过渡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汪德华则认为,财政和个人分担比逐步调整为1:1是比较合适的。

  慧择提示: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重并不能很好解决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无论养老金、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其实首先要解决的是机制运行中的存量问题,而不是想方设法从民众那里寻求增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