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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吨污泥污染责任谁负?环境责任险为企业分忧

更新时间:2017-08-27 02:26
  当今社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尤其是一些化工废弃物污染,所带来的伤害和经济损失惊人。近期,一则1.9万吨污泥污染北京山区的新闻引起了大众的热议,据了解,某贸易公司经理宇某与门头沟张家庄镇村干部联手,采取欺瞒手段获得镇里同意后,在7个月时间里,将1.9万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进清水河流域上游支沟的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庄村背子沟里,造成44.29亩林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门头沟区政府为了消除污染花费了500多万元。

  针对这起1.9万吨污泥污染环境所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聂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宇某作为被告单位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门头沟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宇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判处聂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3万元;对李某免予刑事处罚。

  从这起1.9万吨污泥污染引发的巨额责任赔偿金案件中可以看出,在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强烈的当下,环境污染问题不会简单的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而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谁污染谁就得负责,污染造成多大损失就得赔偿多少金额。

  其实针对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巨额责任赔偿风险,提前投保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可以轻松转嫁这方面的财务风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是在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虽然环境污染责任险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但早在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就出现过一起环境污染责任赔偿损失成功理赔的案例,湖南省株洲市昊华公司因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导致周边村民的农田受到污染。这家企业于2008年7月投保了由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接到报案后,平安产险立即派出勘察人员赶赴现场,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以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相应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平安产险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给付到村民手中。这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得以快速、妥善解决。

  由此可见,对于一家企业尤其化工行业的企业而言,主动投保份环境污染责任险势在必行,它可以帮助企业分担经济风险,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并且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以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最大限度的避免各种赔偿纠纷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