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黑龙江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4-27 16:28
  【摘要】为了减少黑龙江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黑龙江省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始实施了大病医疗保险,居民看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大病医保进行报销。那么,黑龙江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这主要与居民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有关。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黑龙江省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方面,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不过,由于大病保险是属于二次报销。因此在社保中的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要支付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才可以给予再次报销,报销金额不少于50%。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分段递增的,一般您支付的费用越多,报销比例就越高。

  大病医保政策提及的大病是指人民群众患了大病以后的高额医疗费用,而不是一个病种或者某个病种。比如阑尾炎腹膜炎、肠粘连等并不算大病,但有时手术过程中引起并发症,造成费用大额增强,这种高额费用就自然进入了大病保障范围。另外,像是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等都不在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

  慧择提示:黑龙江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主要与居民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有关,0-4万元以下报销85%,8万元以上报销9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较高,这能够有效的缓解居民因为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因此居民需要积极的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