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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保报销比例下调

更新时间:2017-08-27 21:21
  【摘要】从2015年8月开始,国家开始对医保报销比例进行下调,医保报销比例下调幅度为10%-15%。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三级定点医院门诊,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35%。

  2015年社区门诊保障政策8月1日起将调整。据悉,将下调社区门诊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比例,以引导参保人理性转诊、理性选择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调整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35%。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至上级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的,仍需按原规定办理转诊。

  实现医疗报销要先在社区挂号就医,如果病情严重,就向上一级镇街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若还无法救治,则继续往上转诊到市级医院就医。在逐级转诊过程中,报销比例是逐渐减少的。原先社区门诊就诊可报销70%,镇街或专科医院报60%,市级医院报50%。但很多市民感冒发烧等完全可以在社区治愈的小病,也要转诊到市级医院去看,少数由医院代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镇街,转诊人次甚至超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人次,对社区医疗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因此,要调整报销比例,以“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理性就医,合理转诊。

  慧择提示:2015年医保报销比例下调10%-15%,这主要是为了引导居民理性就医,合理转诊。医疗保险是我国实施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少基本的医疗费用,但并不能全面覆盖疾病治疗所需的费用,而商业保险可以弥补其中的不足,是医保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