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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6-04-26 08:56
  【摘要】职工养老保险的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代缴,用人单位需要在月底前缴纳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缴纳保险费,需要按日缴纳滞纳金。那么,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怎么计算呢?下面分两种情况为您解析。

  (一)已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6月30日之前形成的欠费,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5‰。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2013年7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慧择提示: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在上文已经为您呈现,一般而言,自欠缴之日起用人单位按日需要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困难,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暂缓缴费的申请,暂缓期间,国家会免收滞纳金,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