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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4-20 17:28
  【摘要】2016年元旦开始,上海市已经正式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这就意味着城乡居民在缴费和报销上将不再区别对待。那么,2016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这需要看患者是门急诊报销还是住院报销。

  1. 门急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2.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慧择提示:2016上海医保报销比例主要与上海市居民在哪里看病有关,如果居民在门诊看病,那一级门诊可以报销70%,二级门诊报销60%;如果是住院,则最高可以报销90%,最少可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