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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报销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4-13 11:15
  【摘要】上海市于2015年3月份出台了新的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对上海市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报销流程等规定做出了改变。那新政策中上海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呢?

  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
  (一)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二)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流程
  (一)参保居民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后,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本人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商业保险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上海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三)商业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报销款支付。报销款的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卡的形式。

  慧择提示:上海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等。报销要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商业保险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