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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8:42
  【摘要】为了保障上海城镇职工享有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上海市建立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管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还是其他的参保人员,都可以享有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居民看病的费用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进行报销。

  1、门急诊。参保居民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1000元。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65%;二级医疗机构55%;三级医疗机构50%。

  2、住院: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0%;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慧择提示: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这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看病的地点来决定。如果上海居民在门诊看病,最低可以报销65%;如果因为重大疾病而产生的住院费用,最多可以报销90%,最低可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