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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佑金生终身寿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22:31
  【摘要】太平人寿销售的“福佑金生”是一款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它集身故保障、养老规划于一身,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若您对太平福佑金生终身寿险感兴趣,可通过其条款了解身故保险金给付、红利分配、年金转换、责任免除等信息,从而了解自己的投保利益。

  保险责任
  如果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等待期后,若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如果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发放情况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后,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年金转换
  受益人在申请本合同或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本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如果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或依据公司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24,您可将保险公司所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太平福佑金生终身寿险的条款内容较多,上文只简单介绍了与投保人利益息息相关的几个部分。若您能认真审阅上文的“福佑金生”条款,便能清楚了解保险金的给付规则、年金转换的形式、红利分配方法以及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如果您对该产品的费率感兴趣,可查阅其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