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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型保险受益人基本情况介绍

更新时间:2017-03-06 17:36

  【摘要】近年来,随着投保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会通过储蓄型保险来让自己的家人获得生活保障金。如果您也想要这样做,必须提前了解储蓄型保险受益人情况。据悉,它一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但若没有指定,则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储蓄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但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另外,储蓄保险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储蓄型保险受益人是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可以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保险金,但这个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偿还债务。而且,受益人不需要缴纳任何保险费用,但在被保险人出险后,有义务提供相应的理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