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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医保范围及支付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15:46
  【摘要】大病医保的实施极大减轻了市民的看病治病负担。不少市民参保了,但是却不清楚职工大病医保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等相关内容,下面就来简单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苞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职工大病医保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简单介绍,尤其是报销范围,一定要看清,因为它关系到自身的根本利益。若您还有疑问,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