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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工大病医保之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8 15:26
  【摘要】据了解,只要抚顺职工参保了抚顺职工大病医保,就可以由社会保险部门报销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职工大病保险具体的报销比例按照超出的医疗费用分为85%、90%以及95%。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于抚顺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介绍,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只要按照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就可以极大的减轻自身的高额医疗费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