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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程序介绍

更新时间:2016-02-26 09:35
  【摘要】关于大病保险报销程序,基本上全国都是一样的。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下是具体的相关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

  参保居民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后,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本人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商业保险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本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商业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报销款支付。报销款的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卡的形式。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慧择提示:对于政府而言,需要积极普及大病保险,让大病保险惠及全国,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减轻缓解消费者大病医疗经济压力,提高大病医疗抗风险能力。而对于群众而言,需要积极的了解大病保险政策,包括大病保险报销程序,以便更好的享受大病保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