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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大互联网理财型保险监管力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7:22
  【摘要】近年来,理财型保险凭借其较高的收益率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青睐。但部分险企业因此走上了一条“拼高收益、冲规模”的道路,为了给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监会在近期加大了对互联网理财型保险监管力度。

  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前赴后继地开拓官方网销渠道,尤其是部分中小险企在银保渠道受阻之后,也把更多的资源转向网络渠道上。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50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网销经营业务,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年化规模保费达到102.11亿元。其中,二季度保费达75亿元,较一季度增幅达到185%。依靠网销冲规模已成为中小保险公司“不二的选择”。

  为了促进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监管层始终采取的是“积极、开放、包容”。但是随着网销保险规模的突飞猛进和竞争加剧,“过分强调收益、忽视保障功能、过分重视营销”等已经触及到监管红线,并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经过保监会对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梳理后发现:“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存在过分宣传预期投资收益率”、“万能险产品销售误导”、“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及其他问题”等诸多问题,因此责令下架并进行整顿。

  互联网保险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作为传统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其快速发展中也蕴藏着不可小觑的风险。尽管今年上半年网销渠道保费收入规模已超过100亿元,但占行业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仍然较小,为1.33%。在国外,互联网保险占传统保险保费规模已达30%。可见,国内保险网销才刚刚起步。

  显然,网销保险模式在为险企开拓一条“新路”的同时,也让一部分险企渐渐走上了另一条“拼高收益、冲规模”的道路,但这与互联网保险所强调的“创新”本意南辕北辙,更偏离和忽略了保险的本源。

  慧择提示:保监会加大互联网理财型保险监管力度,可以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还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在未来要加大对互联网理财型保险的监管,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