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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6 17:50
  【摘要】为了满足当今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中国人保推出了一款集子女教育保障、养老保障、理财规划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型产品——美好生活年金保险。若您打算或已经购买了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还应清楚它的条款内容,如年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规则、不承保的身故情况等,这些对您的投保利益和理赔利益具有很大的影响。

  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人保寿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年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人保寿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人保寿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对于投保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的消费者来说,认真查看它的保险条款很有必要,这样您才能清楚知道该险种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从而明确自己的利益,也有利于避免后期的理赔纠纷。另外,消费者若想知道后期的收益情况,可关注美好生活年金保险附加万能险的利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