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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8 06:06
  【摘要】据了解,各地区有相应的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一般情况下,不同情况的服刑人员,按照缴纳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具有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的您要了解您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有三种:退休、离休和退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因此,对于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我国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关于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法律无禁止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规定。部分省市曾出台过政策,对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劳动教养期满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按标准恢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建议您向所在省市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慧择提示:法律无禁止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规定,只不过,部分省市针对服刑人员出台过一些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但是,各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的您还是需要向您所在省市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