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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条款之赔偿与垫付

更新时间:2017-08-25 07:13
  【摘要】购买机动车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车主必须上缴的一个险种。如果您是车主,您知道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条款吗?对机动车交强险条款的垫付与追偿了解多少?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番。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慧择提示: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条款的颠覆与赔偿,基本知识已经在上文呈现,相信您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很多情况下,保险部门可以拒绝进行理赔,所以有车一族的您,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