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陕西榆林神木县刘家峁煤矿发生事故,截止到7日13时30份,被困11名矿工全部找到,均无生命体征并已全部升井。陕西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煤矿工人高居我国十大高危职业榜首,尽管近年来我国的矿井作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但矿工遇难事件经常见于报端。目前,保险遍及多个行业,但是专门针对矿工的保险却非常少。
我国现有的矿工保险包括两种:一种是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另一种是
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针对采矿行业的保险产品,比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但根据调查显示,不少保险公司对于煤矿这种高风险的行业是不承保的。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欧先生也表示:“对于井下作业的矿工,我们不予承保。如果是在地面工作的可以承保团体险、意外伤害险、个人医疗险等。”对于为何井上工作的人员可以承保,欧先生补充道:“井下作业的风险太大,一旦出事我们公司要被赔死。”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王先生更是直言道:“反正井下作业的矿工我们不承保,也没听说过云南有哪家保险公司可以承保井下作业的矿工。”同样,中国人寿保险昆明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张女士也表示:“矿工本身属于高危险职业,超出我们公司可以承保的范围。”
面对多家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无奈,
阳光保险公司表示可以承保,但保额却高得惊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单先生称:“我们公司有以煤矿为单位的团体意外险,就是煤矿所有的员工都包含在内,但一年的保额必须达到200万元以上。”
据了解,2009年,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山西等9个省市试点推广责任险,其中,煤矿雇主责任险也开始实施。但云南多家做雇主责任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却没有一家可以承保煤矿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保费较低,但出事率却极高,我们不敢承保。”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范先生表示。同样,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营销部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案。
“矿难,已成为国家之痛,煤矿工人时刻面临着矿难威胁。任何国家都无法绝对避免矿难的发生,但除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外,能做的其实还有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矿工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让矿工保险成为矿难的一剂‘良药’,减少带‘血’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