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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矿难11人遇难 直击矿工背后应有的保险

更新时间:2016-01-08 11:03

  2016年1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孙家岔镇刘家峁煤矿发生一起井下事故,截至7日13时30分,11名被困人员已全部被搜出,无一人有生命体征。目前,陕西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煤矿井下作业属于高危行业,稍微一点松懈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并给矿工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上面的事故便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面对层出不穷的矿难,企业应该为他们投保合适的矿工保险,这样才可以在矿难降临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

  由于矿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大,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作为拒保的范围之内,但也有适合给矿工购买的险种。如工伤保险。它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亲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包括医疗服务、职业康复、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助等。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当然,若矿工遇难,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此外,团体意外险也应该是企业为矿工投保的一大险种。它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要求,费率也因职业类别而不同。从事越危险的职业,保费就越高。它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