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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7 06:05
  【摘要】2015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各项保险制度也有了新的变化。日前,2016年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已经出台,广大市民可以依据新的规定缴纳社保。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将按照新标准缴费,标准为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其中,缴费比例固定为18%不变,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

  举例来说,以月平均工资4031元、月缴费基数比例80%的标准来计算,该员工的月缴费基数为3224.8元。按照18%的月缴费比例,则该员工每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为580.46元。即4031元*80%*18%=580.46元。


  要注意的是,新标准中的主城区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但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按新标准缴费。

  此外,1月1日起,参加市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须缴纳366.79元,其中包含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1.67元。

  慧择提示:2016年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出台,缴费比例固定为18%不变,缴费基数在80%-300%之间确定。该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将按照新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