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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8 02:55

  【摘要】以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方面实施的是不同的制度,从而造成了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国务院出台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今后,无论是缴费比例、领取待遇的年限等,机关事业单位都与企业一样。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现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以往的不缴费到如今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从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改革完全体现了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的一致。无论从缴费比例(个人8%、企业20%)、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工资)、领取待遇的年限(缴满15年)、计发标准等,都基本相同。

  而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方案中明确,改革后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而建立职业年金就是使其不降低的“武器”。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后,其养老金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计发与企业职工的计发标准无异。而职业年金部分,则补足了因改革而使待遇下降的那一部分。

  慧择提示: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而企业为20%。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这使得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