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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和时间

更新时间:2017-08-28 11:11
  【摘要】关于深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如果没有及时参保的要按照商业保险的价格购买。
  "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从11月开始投保,截至今年10月31日的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也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深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参保后,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

  此外,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参保人参保之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的重特大疾病费用均可报销。参保人如果不在期限内参保,需按商业保险的价格购买,并将按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执行。

  慧择提示:深圳推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可直接20元购买,价格便宜,保障性高,适合市民购买。不过,在购买了此保险后,为了报销的顺利,您最好提前了解一下相关的报销额度及时间。另外,如果您没有在期限内投保深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那您就需要按商业保险的价格购买,并将按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执行,建议您了解一下深圳重大疾病保险商业险的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