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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5:55
  【摘要】据了解,2015年南京本级参保居民实际缴费人数已经超过109万人。在政策的不断完善下,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水平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得到基本保障。而今,2016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也已经出炉了,新的政策会更加的符合居民医疗需求。
  "健康投资,小投入高保障,低至11元"
  据了解,2016南京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已经正式出台。新的政策在缴费标准、参保对象、缴费比例以及报销比例等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和规定,在缴费标准方面,按照年龄层次,政策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参保居民可以按照工商银行代扣或是工商银行柜面缴费两种方式缴纳医保费。凡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到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但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居民,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

  据了解,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有关凭证材料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带父母一方《暂住证》及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在校学生还需携带学籍证明。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点优抚对象还需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困职工子女还需携带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孤儿需由其监护人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另外,凡在2015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新参保、续保验证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6年度南京居民医保待遇。未参保、未办理续保验证、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1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近些年来,南京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的完善,而今,2016南京居民医保新政策已经新鲜出炉。新的政策在参保对象、缴费标准以及报销比例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只要符合参保要求的居民都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参保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