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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情况

更新时间:2017-08-26 16:49
  【摘要】据了解,在广州实施生育保险新政后,生育保险待遇方面也进行了调整,新的2015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将会扩范围、降门槛 、增待遇,将由5项减少为2项。此次的调整,总体上来说,对于参保人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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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痛分娩可部分报销
  《办法》为具有经济能力的参保人享受更高的待遇开辟了通道。在基本生育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无痛分娩”等特殊医疗服务,超过基本医疗服务或“三个目录”规定标准的费用部分,由参保人负担;参保人自主选择“三个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高新技术服务费用,由参保人全额负担。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总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务项目方式审核支付,且上不封顶。参保人急诊、异地就医等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给予零星报销。

  一处定点“医联体”都可就医享待遇
  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本市的其他同等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视同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以往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就医凭证,改由参保人直接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续手续,因特殊事由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

  参保未满1年 医疗费支付80%
  《办法》降低了2015年广州生育保险待遇门槛条件。据了解,广州市生育保险原政策规定凡职工累计缴费未满1年以上、未按规定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不能零星报销)。但本次《办法》降低了2015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比如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同时,可申领生育津贴。

  违规就医医疗费补贴60%
  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符合规定的外国(境)籍人员也能报销
  《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保障人群范围。比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客观原因在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失去用人单位依托的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可按规定继续享受。

  取消生育津贴
  取消生育津贴,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改由单位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的分娩补助取消,《办法》取消了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待遇的项目。

  慧择提示:上述内容就是2015广州生育保险待遇部分调整情况,根据调整来看,此次的最大变化就是取消生育津贴以及一些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待遇的项目,但总体来看,此次的变化对于参保人来说还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