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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政策新出炉 下调保险费率至0.2%

更新时间:2015-11-26 14:17
  【摘要】工伤保险是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漳州市对工伤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工伤风险类别增多,又原来的三类调整到八类。。缴费基准费率有所降低,由原来最低的0.5%调整为现行最低0.2%,由原来最高的2%调整为现行最高的1.9%。

  笔者昨从漳州市人社局获悉,自2015年10月1日起,漳州市对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将原来工伤风险类别三类调整为八类,缴费基准费率由原来最低的0。5%调整为现行最低0。2%,由原来最高的2%调整为现行最高的1。9%。此次费率调整涉及全市7340家用人单位,预计将为用人单位节省3600万元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漳州市统筹地区内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适用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其中,劳务派遣公司,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的最高费率,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其缴费费率不低于1%。无法套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的行业适用综合费率为1%。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适用0。2%的费率,不参与费率浮动。

  本次调整涉及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7340家。通过这次费率调整,漳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由原来最低的0。5%调整为现行最低0。2%,由原来最高的2%调整为现行最高的1。9%,调整后,预计将为用人单位节省3600万元工伤保险费。这不仅有效分散用人单位风险,而且极大地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不影响被认定为工伤职工的各项保险待遇,真正实现利民利企。

  慧择提示:作为一名员工,特别是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员工,要熟记关于工伤保险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在意外发生之时将损失降到最小化。而各参保单位也要熟知本行业刚上风险类别,以免多征或误征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