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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受影响 投资者采取四种方式捍卫权益

更新时间:2017-03-21 17:39
  【摘要】一方面由于股市出现震荡行情,另外由于国家降息政策的影响,银行的理财产品受到影响,出现收益下降的趋势。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提前终止的行情,使投资者的收益受到影响。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主要因市场利率下降过快
  8月份开始就有多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那时候主要因为股市震荡加剧,银行理财入市资金收益大打折扣,大量资金撤出股市投入到收益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之中,银行难以承担之前承诺的高收益。近期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大多与利率下降有关,过去一年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导致市场利率屡创新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标的收益也越来越低,对于融资方而言,可以在市场上找到成本更低的资产,并用以去替换之前较高的债务成本,从而会出现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状况。
  简单来说,就是早期银行需要以一个较高的成本从投资者那里募集到资金,但是现在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募集到,提前终止之后去重新募集资金更为划算。

  投资者收益受到影响面对“不平等条约”很难维权
  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通常有这样一个条款:在理财期限内,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也就是说,银行可以说什么时候终止就什么时候终止,但投资者没有权利提前赎回。这一点对于投资者来说本身就是一条“不平等条约”,一旦理财产品真的提前终止,投资者是无法维权的,说明书上都写的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理财收益就会受到影响,尤其是收益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
  举例说明:广发银行“广银聚富” 141124-D365期(高资产净值)人民币理财计划原本投资期是365天,到期日是2015年11月27日,广发银行提前终止了该产品,实际到期日是2015年10月29日,理财期限为339天,比原来少了29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不变。投资者原先购买了30万元,然而现在理财产品收益较低,终止后去购买其它理财产品收益只有4.8%,投资者损失的收益为:300000×(6%-4.8%)×29÷365=256.44元。
  提前终止日期距离原到期日越长、投资金额越大,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

  正确捍卫自己的理财收益
  碰到银行提前终止并清算理财产品,投资者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去应对,但是在目前理财产品收益不断下降的背景下,通过正确合理的理财方式,投资者还是可以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理财分析师对此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结构性理财产品慎购。结构性理财产品一般挂钩股票、股指、汇率、黄金等高风险标的,收益计算方式复杂,且要依据标的资产在观察期内的表现决定,没有搞清楚之前不建议购买。
  第二,中长期理财产品热度上升。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大多数是中短期理财产品,3个月以内占到很大比重,主要是由于理财产品流动性太差,然而在收益大跌的情况下中长期理财产品热度在不断上升,购买中长期理财产品有三大优势:一是理财产品收益越长收益也往往越高,二是可以提前锁定当前较高的收益,三是减少多次更换理财产品的麻烦以及募集期资金站岗时间。
  第三,优先购买城商行及农商行理财产品。根据不同银行分类,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收益最高,其次是股份行,国有银行则一直处于垫底状态,而且国有银行发行的低收益保本类理财产品占比加大,因此推荐购买收益更高的中小银行理财产品。
  第四,银行代销理财产品要注意风险。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通常要高于银行自主发行的产品,然而其风险也不容小觑,一般爆发出来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以及“飞单”事件大多是代销产品,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风险,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投资者尽量购买银行自营理财产品。

  慧择提示:银行的理财产品由于市场利率下降过快,使银行的理财收益出现下降的趋势。投资者的收益出现下滑,投资者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利益,慎选结构性的理财产品,应该优先选取商行以及农行的理财产品,在购买银行代理产品时,要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