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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更新时间:2010-09-16 15:35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农业保险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较高,要实现农业保险业务的财务平衡,保险费率会很高,靠农民自身难以承担。因此,需要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帮助农民支付保费,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使保费达到保险公司和农民都能接受的水平。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引发的思考

  2009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历了年初冬春连旱、“莫拉克”台风和东北地区严重旱灾,农业保险在摸索中进入了2010年,也是“新”农业保险的第四个年头。在展望2010年农业保险前景时,我们先看看近期国家政策的导向: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部署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时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今年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将大幅增加“三农”投入,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与此同时,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很有可能还会像多年来一样涉农,这也将会是我国连续七年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关注“三农”问题。

  这其中与保险行业紧密关联的政策传导信息为: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

  2009年,根据财政补贴的安排,我国农业保险扩大了试点范围,增加了试点品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保费补贴力度由35%调高至40%。预计在2010年,国家政策对农业保险的倾斜趋势仍将继续,在此背景下,农业保险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保险业也将继续发挥在服务“三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越来越大,也引发了我们对财政补贴政策的深思。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最突出的表现为县级财力落实中央财政补贴配套资金较为困难,这也直接影响到农业保险的覆盖程度。2009年,地方财政的补贴比例由25%降至20%,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特别是一些农业大县仍然面临着提供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困难的问题,出现了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影响了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

  因此,2010年财政部提出了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的措施,这是否意味着继续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或是直接减免部分产粮大县的补贴配套资金,我们拭目以待。

  二、部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通过自行调增农业保险保费等方式,虚报冒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中央财政补贴支农惠农的作用相违背,影响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部分地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滞后,造成保险公司大量的应收保费挂账,甚至形成坏账,导致保险公司现金流紧张、偿付能力下降,影响到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可以看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管理问题,给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

  建议加强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跟踪监督力度,减少保费补贴资金划转环节,并建立相应环节的问责制度,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三、再保险补贴缺位,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亟须建立。2009年1至11月,全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676亿元,同比增长70%。2010年,随着财政补贴比例的进一步提高和补贴品种的继续扩大,各保险公司承担的农业巨灾风险还将不断累积,如遇大灾之年而无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易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不稳定因素,从而打击经营机构的开办农业保险积极性。

  例如,某农险公司近年来由于地域所限,一直局限在某地区经营农业保险业务。2007年和2009年两场均被喻为五十年一遇的旱灾发生在其承保区域之内,理赔金额远超过当年期望值,给公司财务带来较大压力。同时,该公司无法以再保险机制获得足额的保障来缓解压力。一方面,由于购买商业再保险成本过高,该公司被迫自留较大成分;另一方面,虽然部分省市地方政府考虑采取封顶赔付政策,但可能导致行政过度干预,这两种方式均不是分散风险的长久机制。

  因此,为保障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业务发展,发挥再保险公司助推器的作用,提升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应借鉴成熟市场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的经验,探索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机制,实现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