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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调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02:28

【摘要】2016年包头市进一步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调整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取消产粮大县的市级及旗县的保费配套资金,并提高农民自缴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

  全市种植业承保面积307.6万亩;温室大棚承保面积1779.38亩;养植业保险中奶牛参保头数22022头,能繁殖母猪参保头数162头,育肥猪参保头数3066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744.63万元,其中:种植业保费收入6531.92万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128.66万元,养殖业保费收入1084.05万元。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480.37万元。全市森林承保面积656.91万亩,保费总收入913.01万元。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业生产风险得不到保险保障的问题,使包头市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手段更多样化、科学化,成为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重要方式。

  慧择提示:包头市调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原本的农民自缴比例10%提高到15%,并将产粮大县的保费配套资金调整为直接由上级财政负担。据了解,包头市2016年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744.63万元,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480.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