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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防城港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1-20 11:56

【摘要】2016年,防城港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哪些?其补缴时段是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并非所有灵活就业人员都能补缴
  可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现为防城港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但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西省户籍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前有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但未领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含当月)之后达到退休年龄,2016年4月(含当月)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



  可享受政策的补缴时段
  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补缴费用全由个人出
  根据规定,此次养老保险补缴将以个人补缴的方式进行,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缴纳。

  慧择提示:2016年防城港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还是针对一次性补缴做出了一些调整。其中不是所有人都能补缴,其中需要满足条件的是现为防城港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但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西省户籍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前有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但未领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基本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