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更新时间:2017-03-21 16:02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合同到期日,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

  1.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

  2.以年金方式领取

  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按其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年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缴费期限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保险年度-1)]

  缴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缴费期限-1)]

  备 注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55、60 周岁

  交费方式:月缴,季缴,半年缴,年缴

  交费期限:

  产品特色分红保单,成果共享

  红利给付,方式可选

  保额递增,保障全面

  满期给付,领取简便

  保单贷款,融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