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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7 06:25
  【摘要】近日,据有关媒体介绍,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有关生育保险费动态调整的通知,主要是为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为此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可上调费率,动态调整。

  针对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一、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意见》进一步明确完善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要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因参保人员生育率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给基金运行带来的风险。重点监控基金征缴收入和待遇支出的变化、累计结余的可释放水平和月平均支付水平等关键性指标。

  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且全市累计结余可释放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赤字)不足15个月时,可上调生育保险费率;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当期结余,且全市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支出)时,可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慧择提示:此次江苏省生育保险的调整,给当地民众带来了许多利益,而且该项政策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在此小编也温馨提醒大家,现如今二胎已经全面放开,所以大家可以放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