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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遇事处理方式

更新时间:2017-08-28 15:21
  【摘要】所为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时,劳动者从国家和社会中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近日,就工伤保险引出一系列事件,那么对于受伤的员工究竟该作何安排?

  虽然职工退休后被返聘为环卫工人,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但不等于公司可以放手不管。对于出了工伤的员工,公司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3岁的毕彩连是临海的一名环卫工人。10月20日早上7点40分左右,她在临海崇和门广场附近清扫。旁边小巷飞速开出一辆面包车,撞上一辆马自达轿车,又冲向人行道发生侧翻,将毕彩连压在车下。从事故发生到11月2日,共花掉治疗费7万元。按道理,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该算工伤。但其家人应女士说,环卫所除了事发第二天送来1万元钱,说这是出于人道主义救助,便不再过问,“我们去问,环卫所的领导说这不算工伤。”

  按照事件的性质,毕彩连因车祸受伤,除了应由肇事者赔偿,在公司也可申报工伤。但是,却被公司明确表示拒绝。他们的理由是,因为她已经超龄,和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

  因为超龄,公司用工的确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务合同职工因工受伤,公司真的不能申报工伤。这不仅仅因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且因为已经退休的人员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了。可这并非答案的全部。也就是说,虽然职工退休后被返聘为环卫工人,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但不等于公司可以放手不管。对于出了工伤的员工,公司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对于63岁的毕彩连,公司只给予人道主义救助是不够的,甚至远远不够,环卫所的说法不对。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了解,工伤保险主要就是给与困难户帮助,所以在面对具体事件时还需做具体对待。因为超龄绝不是逃避的借口,所以对于出了工伤的员工,公司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